我主內的女女是個即將新入職的護士。
話說今天收到她的電話,興奮的跟我說著…
她︰我終於知道我入職後要負責哪個科室了!
我︰哪個呢?
她︰VIP 房啊!那不是說郭富城來澳門拉肚子的話我便能見他?
估不到原來連護士最關心的竟是能否取到名人的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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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趣,這陣子的對話︰
話說一位宣教士向一位牧師介紹我給她認識︰
this is the pastor I’ve told you who don’t look like a pastor.
哈哈…
今天又有另一位未信主的朋友仔這樣 comment 我︰
依家d牧師都講潮語…真係要”十卜”…!!
我感謝主,因我知道我正實現著不帶 “christian pseudo code” 的做門徒 。
老實說,我很討厭基督徒常被誤會為與世隔絕的「清教徒」,
更討厭教會常被誤會為「悶到極點的週末兩小時聚會」。
記得幾年前,我掙扎著會否當受薪傳道人。
掙扎的,是我看見太多傳道人把自己弄得與世隔絕,根本不能夠滲透進社區裡明白人們的需要。我不想成為他們的一份子。
感激當時我的牧者啟發我說︰「當怎樣的傳道是你自己選擇的。你可以選擇當一個能夠進到人群裡生活的同工」。
故此,我緊記著我決要當一個不會與世隔絕的清教徒,
我深信,「分別為聖」跟「與世隔絕」是完全兩回事。
這也正是其中一原因我和我老公的婚禮決定不在教堂裡舉行,
我們想告訴世界,耶穌不只活在教堂裡( 更有趣的是,耶穌更從沒在教堂裡做禮拜)。
Billy Graham 這段說話確實很真實︰
When the world looks at a Christian, certain mental cliches come to mind: it sees the believer as a stiff-necked, sober-faced person without a sense of humor; a person who can’t make it himself so he uses “God as a crutch”; one who has left his brains in kindergarten.
— “The Holy Spirit”, Billy Graham
當基督徒的意義,不在於表面帶著個「基督徒樣」,而在於裡面的生命有否活出及順服主基督。
這些日子生命中都領受很多寶貝,
一直很想寫上來,卻因太想寫得完美的關係,攪得遲遲都未 update blog。
先報告我這兩個月生命發生的大事︰
- 6 月 7 日 :: 按立成為牧師,及成為我教會的主任牧師,興奮又戰兢。
- 6 月 7 日 :: 經過幾年後,終於有機會見到德俊牧師。雖只有一段很短時間的問候,但已很滿足。
- 6 月 8 日 :: 香港牧者 Amy 跟我和我老父有段午餐時間,刺激了我的一些思維。
- 6 月 30 - 7 月 2 :: 街頭福音 camp,第一次經歷餓得了說話的氣都沒有;也揭露了我的真人性底牌,又刺激我學習什麼是包容別人。
- 7 月 8 - 7 月 14 :: 印尼行,跟當地一群熱愛耶穌熱愛別人生命的人一起生活。開我眼界,很刺激我思考什麼是事奉及教會。
- 相機送了香港除塵, kit 鏡送了香港維修,正式要過一段「不能拍照的日子」。
- 在印尼看了功夫熊貓,很勵志。
- 看了 Narnia II,跟看 Narnia I 一樣,看過後總覺得跟耶穌很接近。
- 在印尼看了 Hancock,感人又好笑,而印尼的戲院比起澳門的真好十倍。
- 買了 bb cream 試,感覺良好,不誇張又方便快捷。找到適合自己的控油品,很開心。
- 發現我可以如常人的吃炸品而不再喉痛發燒 (例如薯片、KFC炸雞)。看來上帝已醫好我的十幾年過度熱氣症了。
- 聖靈教我明白,專心、敬拜、運行在靈裡的重要性。
還有很多很多生命中發生了的精彩事情,
下回再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