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全的饒恕他 [ 太18:21-35]

那 時 彼 得 進 前 來 、 對 耶 穌 說 、 主 阿 、 我 弟 兄 得 罪 我 、 我 當 饒 恕 他 幾 次 呢 。 到 七 次 可 以 麼 。 耶 穌 說 、 我 對 你 說 、 不 是 到 七 次 、 乃 是 到 七 十 個 七 次 。 天 國 好 像 一 個 王 、 要 和 他 僕 人 算 賬 。 纔 算 的 時 候 、 有 人 帶 了 一 個 欠 一 千 萬 銀 子 的 來 。
因 為 他 沒 有 甚 麼 償 還 之 物 、 主 人 吩 咐 把 他 和 他 妻 子 兒 女 、 並 一 切 所 有 的 都 賣 了 償 還 。 那 僕 人 就 俯 伏 拜 他 說 、 主 阿 、 寬 容 我 將 來 我 都 要 還 清 。 那 僕 人 的 主 人 、 就 動 了 慈 心 、 把 他 釋 放 了 、 並 且 免 了 他 的 債 。 那 僕 人 出 來 、 遇 見 他 的 一 個 同 伴 、 欠 他 十 兩 銀 子 、 便 揪 著 他 、 掐 住 他 的 喉 嚨 、 說 、 你 把 所 欠 的 還 我 。
他 的 同 伴 就 俯 伏 央 求 他 、 說 、 寬 容 我 罷 、 將 來 我 必 還 清 。 他 不 肯 、 竟 去 把 他 下 在 監 裡 、 等 他 還 了 所 欠 的 債 。 眾 同 伴 看 見 他 所 作 的 事 、 就 甚 憂 愁 、 去 把 這 事 都 告 訴 了 主 人 。 於 是 主 人 叫 了 他 來 、 對 他 說 、 你 這 惡 奴 才 、 你 央 求 我 、 我 就 把 你 所 欠 的 都 免 了 . 你 不 應 當 憐 恤 你 的 同 伴 、 像 我 憐 恤 你 麼 。 主 人 就 大 怒 、 把 他 交 給 掌 刑 的 、 等 他 還 清 了 所 欠 的 債 。 你 們 各 人 、 若 不 從 心 裡 饒 恕 你 的 弟 兄 、 我 天 父 也 要 這 樣 待 你 們 了 。
於這個靈修前, 我跟彼得很相似.
什麼地方相似? 那就是對 [ 自己 - 饒恕 - 別人 ] 的看法.
一向以來, 我認為我對爸爸的饒恕已經很足夠了.
那就是說, 我沒興趣再追討他過往做過的事,
也沒興趣再氣他過往所作過的決定.
我一向認為, 我已經很大方了, 對他的原諒也是已經 [ 足夠 ].
可是, 今天神開了我的心.
原來, 我的原諒仍 [ 未夠 ].
彼得問耶穌, 原諒弟兄七次足夠了吧!
“七”這個字在聖經裡可解作 [ 完全 ] 的意思…
換句話, 彼得在問 : [ 完全 ] 地原諒弟兄足夠了吧?
出於意料之外, 耶穌卻回答他 : 未足夠.
耶穌教導他 : 你要原諒七十個七次.
看到這裡, 我就開始思考, 夠竟 “七次” 跟 “七十個七次” 有什麼分別呢?
聖靈立時給予我亮光 :
[ 七次 ] 是 [ 完全 ]; [ 七十個七次 ] 是 [ 完完全全 ]
我再思想, [ 完全 ] 跟 [ 完完全全 ] 有什麼分別?
聖靈立時告訴我 :
” 你不追討爸爸那些 [ 行為 ], 是對那些事情作個 [ 完全 ] 的原諒,
可是, 若你不單止不追討那些 [ 行為 ], 而且還願意原諒你爸爸 [ 整個人 ], 你原意接納他的 [ 所有 ], 那才算是一個 [ 完完全全 ] 的原諒 “
我立時醒了過來
我現在明白了.. 我一直都認為我已經原諒了爸爸, 可是一直不明白為何心裡仍對他有忿怒呢?
原來, 我一直的原諒, 只是一個 “不再追討過往” 的原諒,
我不再追究他以前對我們的忽略, 過往對婚姻的不尊重
可是, 我仍在氣他的性格, 氣他的作風, 氣他這個人
我根本沒接納他
噢, 主啊, 這種 [ 完完全全 ] 的原諒很難做到呀!
救我呀, 主! 我需要從你而來的力量!
主, 我現在願意踏出第一步, 就是作一個決定, 去 [ 愛 ] 爸爸
愛他整個人
縱使他有不完全的地方, 但我仍要愛他
主, 既然你已經原諒了我, 那我要效發你的原諒
求你幫助我!
我愛你主…
奉主名求, 阿門